【农业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10 12:44:03 浏览量: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农业意见】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新供给发挥消费引领作用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和《辽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行动方案的通知》(辽服领办发〔201512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稳增长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作用,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拓展消费领域、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消费规模、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和“四个着力”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扩消费的长效机制,推动服务业新兴行业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造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和引擎。

坚持消费引领,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顺应消费升级规律,坚持消费优先,以新消费为牵引,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加快形成消费引领投资、激励创新、繁荣经济、改善民生的良性循环机制。

坚持创新驱动,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环境,加快培育形成更多新业态、新模式,以提升服务品质为导向,增加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

坚持市场主导,以公平竞争激发社会活力。加快推进市场建设,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安全消费,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制度保障,以体制创新培植持久动力。统筹推进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创新优化,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形成节约、理性、绿色、健康的现代生产消费方式,努力构建新消费引领新投资、形成新供给和新动力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

二、重点任务

201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8%,力争达到8.5%;到“十三五”末期,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9%。加快形成旅游休闲消费、住房消费、养老健康家政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教育文体等新消费增长点,使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一)大力提升旅游休闲消费

2016年,全市主要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同比增长20%;到“十三五”末期,全市主要旅游景区游客接待量预计达到300万人,年均增幅13%左右。

1.推动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全力推动旅游项目建设,打造“红海滩+”产品体系。加快推动红海滩廊道、辽河口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品品质;积极推动国家级、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度假区评定工作;大力发展民宿产业,推动盘山县、大洼县、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等建设民宿专业村,开发一批乡村旅游特色产品;丰富乡村游、温泉游、冰雪游、文化游、体育游、滨海游等新兴业态,加快推进全域旅游。

2.推进旅游市场开发建设。坚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对接客源市场,巩固京津冀、蒙吉黑等重点城市,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客入盘”。充分利用好沈阳、大连外国人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将我市融入国际旅游线路中,撬动吸引境外高端客源市场。积极加入大东北旅游联盟和辽宁六城市旅游联盟,联合品牌旅行社,整体串线,拓展市场。增加旅游专列批次,提高旅游直通车辆次,引进旅游包机和游轮。广泛开展“红马赛”、冬季稻草艺术节等四季旅游主题活动,破解冬季旅游瓶颈,打造国际化旅游品牌。

3.培育特色旅游商品品牌。提高设计创意能力,将“广厦艺术街”打造成为旅游商品的研发基地。推动苇艺草编等规模化生产。充分发挥盘锦中国书法城的优势,借助全国美展、摄影展等平台,将书法、绘画、摄影等文化作品转化为旅游商品。推动旅游购物设施建设,促进盘锦大米、河蟹等土特产品销售,打造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品牌。

4.完善旅游消费环境。推进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夜经济”供给,依托特色街区建设,以宣传推广“辽河口渔家菜”为契机,大力推进好吃、特色、健康的“辽河口渔家菜”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夜间文化活动,吸引游客参与,拉动旅游消费。打造我市国际化旅游信息平台,完善查询、导览、预订等功能。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开展旅游优质服务年活动,提升旅游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使游客在盘锦“玩得开心、住得舒心、买得放心”。

牵头部门:市旅发委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文广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不断提振传统服务业消费

2016年,全市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8.8%,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6%;到“十三五”末期,全市批发零售业销售额预计年均增长10%左右,住宿餐饮业营业额预计年均增长9%左右。

1.积极推动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依托盘锦港和我市千亿元石化产业集群,加快推进辽东湾石油化工产品交易市场建设;以辽宁(大洼)专业市场集聚区为牵动,大力发展批发、零售、配送与电商紧密结合的新型商品市场,将我市建成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交易集散中心。

2.加快城乡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和优化全市商业网点和商贸功能区布局,重点构建以综合商场为龙头、专业批发市场为骨架、村(社区)标准化超市和连锁店为基础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抓手,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整合社会服务功能,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创业辅导、市场拓展、电子商务应用、特许经营推广、企业融资和品牌建设等服务。

3.不断扩大节假日消费。以节假日为契机,组织商贸流通企业以及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广泛开展各类主题促销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资源优势抢抓商机,进一步激活节假日市场。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夜经济”主题活动,突出地域特色,以特色美食、商业夜市、文化娱乐为内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夜经济”向多领域、深层次、品牌化方向发展;倡导大中型零售企业积极开展延时营业,公交公司主动配合增加公交运力及延长运营时间。

4.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以不断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大力发展城乡连锁超市和便利店,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采取直营、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形式,吸收、整合传统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依托统一配送、共同配送,促进连锁超市、便利店、社区菜店等业态发展,完善早餐、快餐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便民消费圈”。推进餐饮、住宿业转型升级,引导高端餐饮企业面向大众推出物美价廉、健康节俭的服务项目,开发更多适合百姓消费的平价菜、家常菜、特价菜等。引导餐饮、家政、美发美容、洗染、人像摄影等行业服务水平提升。

5.积极打造特色商业街区。发挥商贸、旅游、文化相融合的综合效应,完善功能定位和设施配套,创新商业街区运营模式,重点打造兴隆台区中央商务区、双台子区中心商贸区、辽东湾商业街等,使特色商业街区成为城市重要标志。

6.大力发展楼宇经济。加快完善全市楼宇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现有楼宇的功能服务水平,强化政策引导和招商引资,着力培育一批重点楼宇和特色楼宇、专业楼宇,促进楼宇消费。2016年底,全市楼宇面积发展到65万平方米;到“十三五”末期,全市力争发展楼宇面积200万平方米。

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全力稳定住房消费

按照供给侧去库存的总体要求,2016年房地产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额在2015年基础上保持平稳运行;“十三五”末期,力争实现房地产投资额和商品房销售额的平稳增长。

1.强化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市稳定住房消费的有关政策,积极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健全和完善户籍管理、转移就业、土地流转、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为稳定住房消费提供保证。

2.多措并举促进住房销售。积极组织各类型的房交会,引导开发企业让利促销,开展团购、贷款公积金购等各类促销活动,调动刚性需求积极性,激活改善性需求的热情。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全面推行征收拆迁货币化安置和保障性住房。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油田外围职工向中心城区迁移,不断扩大住房消费。

3.加强分类指导。合理控制开发用地供应总量,科学调节商品房预售许可发放,调控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保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完善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养老地产、旅游地产、商业地产、教育地产、文化体育地产等多元地产。

牵头部门:市住建委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市体育局、市地税局、市油田办,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四)加快发展信息消费

2016年,全市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0%;到“十三五”末期,全市信息技术服务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年均增长12%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广播电视、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多网”融合,优化网络应用性能,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扩大信息消费规模和需求。以辽东湾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兴隆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载体,依托现有产业基础,不断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快速发展,形成软件产业集群。

2.加快“智慧产业”建设。以我市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积极搭建软件与信息技术发展平台,促进以智慧产业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我市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加快培育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环境下的新兴服务业态,着力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等服务模式创新和应用。

3.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创新。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示范市创建工作,鼓励大型流通、专业市场等企业,依托实体资源优势,建设网上商城,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中小流通企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或借助龙头企业的网上购销体系,开展网络营销,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支持发展行业性、综合性外贸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市服务业委

责任部门: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外经贸局、市通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五)积极促进养老健康家政消费

2016年,家政服务业营业额同比增长7%;到“十三五”末期,家政服务业营业额预计年均增长9%

1.加快发展家政服务业。鼓励支持家政企业积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培育一批以居家养老服务为主的龙头企业。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培育大型家政服务业龙头企业,引导其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经营,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2.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统筹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改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办医。鼓励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满足多元需求的各类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包括康复医院、护理院、老年病和慢性病等专科医疗机构,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持续扩大健康消费。

4.不断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功能。加强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医疗服务条件,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发展健康体检、咨询、健身培训、运动康复等健康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

5.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模式。各县区、经济区要根据本辖区常住人口规模,大力推动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中间型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兴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先治后养、医养结合、兼顾康复、持续照料”为原则,采取全程无需家人陪护的医疗护理和生活护理相结合的模式,提供新型养老服务。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医疗资源的优势,为慢性病反复发作、脑血管意外、肿瘤终末期等需要医疗支持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各种昏迷状态、痴呆状态、临终状态需要生命关怀的患者提供服务。

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六)积极扩大文化消费

2016年,积极推进影视放映、演艺演出等文化娱乐业及广厦艺术街文化创意、江南风情园文化旅游等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到“十三五”末期,全市文化产业实现科学、快速、繁荣发展,文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位居全省前列。

深化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加大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工艺美术、文化会展等重点产业发展,推动文化消费向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发展。加快广厦艺术街建设,将其打造成北方地区最大、最强的文化产业创意与设计服务基地,推进盘锦创意馆建设,以文化创意新兴业态引领和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快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深入挖掘辽河口文化内涵,加大地域特色文化产品品牌发展,引导苇艺草编、工艺美术产业集聚发展,发挥产品特色优势和地域集群效应,做精做强具有比较优势的工艺美术品种。结合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把苇艺草编、工艺美术产品作为旅游纪念品投入旅游市场,成为地域传统文化产品发展的新亮点。抓住展会平台,促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进程。

牵头部门:市文广局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七)努力促进体育消费

2016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预计比例为47.5%;到“十三五”末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预计达到50%以上,年均增长0.5%

1.打造盘锦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事品牌。依托地域和资源优势,以国际化为标准,每年举办一次国际马拉松赛事,将“红马赛”打造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金牌赛事。通过“红马赛”的举办,打造集产业、旅游、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的综合性体育赛事,更好的向外界宣传和提升盘锦美誉度和影响力,促进体育消费。

2.打造盘锦水上项目品牌。依托我市丰富的沿海沿河资源,开展和引进“水上项目”的训练、集训、赛事。利用辽东湾金帛湾、含章湖、疙瘩楼水库、辽河湿地公园等水上资源优势,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运动队,打造赛艇、皮划、皮艇等高水平赛事。通过赛事举办,全力打造盘锦水上项目品牌,促进体育消费。

3.全力推进全民健身。加快推进街道、社区、乡镇、村屯、生活小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健身内容,扩大体育人口和体育消费;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区域指导分布,带动和指导更多的人群参与体育消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体育设施,开发体育消费产业及配套产业,大力构建集体育、文化、旅游、传媒、商业等为一体的体育消费产业链。

牵头部门:市体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八)积极发展教育消费

2016年,建设完成职教集团4个校企合作服务中心;到“十三五”末期,实现我市所有职业学校均以不同的形式参与集团化办学。

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制定盘锦职业教育集团科学运行的支持政策,重点打造四个校企合作服务中心,推进集团成员之间资源共享,构建盘锦市产教对接供需衔接机制,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盘锦特点,对接产业需求,创新体制机制,全方位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多维互动的格局,以盘锦市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体系为主要对象,以院校和重点企业为引领,建立技术技能人才的双元培育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责任部门: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九)大力推动绿色消费

2016年,新车销售量同比增长10%,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8%;到“十三五”末期,新车销售量预计年均增长10%,二手车交易量预计年均增长8%

1.促进循环消费。鼓励开展各类促进汽车消费的展销活动,对品牌展会招商给予重点支持。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扩大新能源汽车销售。每年举办4次以上大型汽车展销活动。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

2.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加快建立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的现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实行能耗管理,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做好建筑、照明、空调、电梯、冷藏等耗能关键领域的技术改造,开展节能产品进商场活动;巩固和扩大绿色企业创建成果。

3.培育节约消费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念,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推进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

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

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供销社、市节能办、市交警支队,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十)全力拓展农村消费

2016年,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左右;到“十三五”末期,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年均增长10%

1.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将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延伸到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镇级电子商务展示中心,最后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金社裕农村屯标准化连锁超市和邮政网点为载体,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裕农购”、“村邮乐购”平台建设,建成集网络代销、农资销售、快递物流、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新型综合服务站,推广“邮乐网”、“邮掌柜”等线上平台。将“互联网+”理念传递给广大农民,为农村提供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服务”。

2.积极活跃农村市场。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开展“名优商品送下乡”、“接农民进城购物”等活动。推进县域商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和乡村连锁超市建设,提升业态水平,扩大农民消费。

3.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盘锦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农产品连锁零售终端网络和大型专业性批发市场建设,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及物流配送、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降低流通费用,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提升消费能力。

牵头部门:市服务业委

责任部门:市农委、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通信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扩大消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逐行业分析情况、研究对策,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商品销售,努力提升服务消费、新兴消费、多领域消费。各牵头部门要指导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扩大消费工作的具体落实意见,完善和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有利于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的公益性、基础性、公共性项目建设。支持电子商务、现代商贸物流、农产品现代流通、商品市场转型升级、社区连锁商业、家政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提高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综合授信度,开发符合流通行业特点的融资产品,优化流通企业融资环境。

(三)增加有效供给

积极引导流通企业拓展市场、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促进商业模式创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发展短缺服务,开发新产品和新业态,扩大有效供给。进一步加强流通、文化、体育、旅游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休闲、健康、娱乐、时尚等多元产品和服务,提升消费的档次和品位。

(四)优化市场环境

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好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调动企业扩大商品销售积极性,吸引外来消费。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五)加强跟踪指导考核

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的落实意见,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差距和不足,努力完成全年和“十三五”各项任务目标。各县区、经济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跟踪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对各项目标、任务、措施进行科学分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分工,密切跟踪指导,把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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