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10 11:44:02 浏览量:

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广西壮族自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26号)精神,创新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方式,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合作,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新一轮国际产业分工调整,东部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向中西部转移的重大机遇,发挥我市毗邻广东的区位优势,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配置资源要素,大力承接和发展加工贸易产业,提高加工贸易占外贸进出口的比重,提升我市对外贸易发展整体水平,促进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壮大经济总量,为实现我市“两城市一中心”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着力扩容提量。大力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推进以高新技术为重点的加工贸易产业加快发展,不断壮大我市加工贸易规模,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做大做强。

推动转型升级。优化加工贸易布局,巩固现有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强加工贸易载体建设,持续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

实施创新驱动。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促进加工贸易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提升产业配套发展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建立产业转移合作机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

优化综合环境。降低加工贸易企业成本,构建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用地保障,优化加工贸易服务和管理。

(三)发展目标

2016年为基数,到2020年,争取加工贸易进出口额翻一番,超过3.8亿美元;加工贸易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创新加工贸易产业发展方式

(四)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大力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核心产品环节研发创新,推动全市加工贸易产业向上游研发设计、下游营销服务等环节延伸,提升加工贸易附加值。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市开展深加工结转,增加结转工序和环节,提高增值率。鼓励和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在我市设立采购中心、分拨中心和结算中心,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五)促进加工贸易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推动加工贸易与服务贸易、“互联网+”、智能化生产制造的融合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承接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物流配送、财务结算、分销仓储等服务外包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金融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六)提升产业配套水平。加大集群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大力引进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鼓励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带动本地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不断提高我市加工贸易产业配套能力。加大引资、引技、引智统筹衔接力度,提升加工贸易产业装备水平、产品档次和创新能力。培育加工贸易中间产品、元器件、零部件、配件等生产资料市场,提高本地采购率,缩小企业采购半径,降低企业采购和进项物流成本。打造“品牌商+代工商+料件制造商”的加工贸易全流程集群。[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招商促进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三、提升加工贸易产业竞争力

(七)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立足玉林市现有园区及产业集群的空间分布,加快形成1+4+N的加工贸易产业集聚发展格局。一是打造一个核心产业带。即:容县—北流-玉州-福绵加工贸易产业带。巩固提升北流市城西皮件林产品产业园、北流市鑫山电子食品产业园、容县经济开发区等产业园区的加工贸易产业优势,充分发挥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玉柴产业新城、玉林经济开发区、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绵服装工业区的特色产业基地优势,加快形成百亿元产业聚集带,打造玉林加工贸易核心增长带。二是发展四个特色增长区。结合玉林市近海、邻粤及连接内地的区位优势,打造龙潭加工贸易特色增长区、博白加工贸易特色增长区、陆川加工贸易特色增长区和兴业加工贸易特色增长区。三是培育多个新兴增长点。按照“一园一区一主业”的产业布局发展思路,围绕十大园区八大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大型物流基地和大型专业市场,积极发展保税物流、保税仓库等加工贸易业务,全力打造一批新兴加工贸易业增长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委、招商促进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八)巩固传统优势产业。继续发展鞋类、电子、针织服装、玩具、皮革制品、编织品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贸易产业,积极开拓粮食、水果蔬菜等农产品加工贸易。引导电镀、印刷等加工贸易配套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加快生态园区建设,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和高标准排放,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设备改造,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委、科技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九)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工程机械、有色金属、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等先进制造加工贸易产业,推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入关键零部件和系统集成制造领域,掌握核心技术,提升整体制造水平。[责任单位: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市商务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单纯的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ODM)、自有品牌(OBM)方式发展。鼓励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对以一般贸易方式购买关键设备用于重点工艺流程和环节改造的加工贸易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进口贴息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自建或与境外客户合作、并购等方式,建立境外营销中心、专卖店、维修网点等国际营销网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建广西出口名牌,并购境外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加工贸易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开展境外市场考察产生的费用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一)加强园区等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筹建加工贸易专业园区,把园区建设、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使三者相互支撑、协调发展,使园区成为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地,使各园区成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扩大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基地,形成企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积极探索新模式,发展共建共享、收益分成的“飞地经济”,推动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积极申报玉林保税物流中心,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扩大玉林承接产业转移的平台和基础。[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商务局、发改委、科技局、质监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四、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发展环境

(十二)降低加工贸易企业成本。支持加工贸易企业降低运输、厂房租赁和员工培训成本。支持园区和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加工贸易企业,其投资项目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截至20201231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2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桂政发〔201620号)降低缴纳。加工贸易企业的认定由市商务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负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地税局、北部湾办、国税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三)构建现代综合物流体系。加快全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零距离换乘和无缝对接,形成货畅其流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加强物流网络规划和建设,加快保税物流中心的申报,建设功能齐全、规模较大、外向度高的综合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建设区域物流节点,加强物流中心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综合运输通道与大型物流中心的对接。建立和完善多式联运体系,积极培育现代物流服务市场,建立健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尽早形成高效、快捷、低成本的现代物流体系,降低综合运输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北部湾办,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四)加强用地保障。加强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保障。属自治区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或总投资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150万元人民币/亩以上的市、县审批(核准、备案)的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由自治区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优先用地审批;其他重大产业转移项目的用地需求在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保障。加工贸易企业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对自治区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工业产业项目,可按不低于相关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加工贸易企业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扣除土地出让成本并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计提专项资金后,地方留成部分可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北部湾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五)加快推进产城融合。加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完善通信、水电、环保等公共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发展支撑体系。支持建设加工贸易企业职工公寓,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周边教育、医疗、科技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提升城市配套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发改委、工信委、人社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北部湾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六)鼓励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对在我市新设立的加工贸易企业、已落户的重点加工贸易企业的增资扩能项目、直接服务加工贸易企业的龙头配套企业给予支持。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到我市落户的,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继续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部分迁移到我市的,经自治区认定机构重新认定后,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有关企业的资格认定由市商务局负责。[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北部湾办、国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探索构建覆盖加工贸易产业的外汇管理负面清单模式,为加工贸易企业跨境资金管理和运用提供更多便利。支持符合条件的加工贸易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等业务,在自治区统筹安排下,积极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改革试点,发挥金融资源聚合效应。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我市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信贷支持,根据贷款基准利率合理定价,主动降低利率水平,为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多样化融资服务。[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北部湾办、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十八)优化服务管理。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进加工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海关一般信用及以上等级企业在内销当月集中办理纳税手续。创新通关模式和管理,实施通关一体化、检验检疫一体化和通关作业无纸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地税局)

(十九)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方式。健全开放型人才培育政策体系,在人才管理、创业基金、待遇分配、服务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降低进城落户门槛,允许在城市建成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在企业务工达一定期限的广西户籍农村居民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转为城市居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教育局、北部湾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五、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加工贸易企业与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合作机制,建设实训基地,实行人才定向培养、联合培养。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信息服务,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举办专场招聘会,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搭建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专利信息和知识产权国际化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支持企业引进海外中高端人才,为“走出去”培养本土化人才。强化人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培养高级技术和管理人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社局、公安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二十一)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实验室、产品设计中心和标准、检测认证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产、学、研对接平台,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搭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为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采购对接提供便利,促进内外贸市场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北部湾办,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二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加大对我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承接和发展加工贸易产业进行支持,各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配套资金,扶持加工贸易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北部湾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玉林市承接和发展加工贸易产业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由商务、发改、工信、财政、人社、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加工贸易发展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促进加工贸易产业创新发展摆到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重点项目要坚持部门督办责任制、跟踪落实责任制,实行“签约一落地一投产一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局、人社局,地税局、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南宁海关驻玉林办事处、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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