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大新县卫生计生系统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0 09:22:02 浏览量:

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大新县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消安〔2016〕2号)要求,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大新县卫生计生系统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大新县卫生计生系统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大新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大新县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消安〔20162号)要求,坚决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切实加强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卫生计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全县卫生计生系统,针对电动车火灾相继引起人员伤亡的特殊情况,加强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目标,维护全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16526日至20161231日。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526日前)。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526日至20161220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61221日至20161231日)。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电动车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整治。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集中排查治理楼道、楼梯间、门厅内的电动车,坚决清除违规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的电动车,彻底整治电动车充电线路私拉乱接、超时充电等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集体公寓、公租房等密集场所,要予以重点整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二)大力推广电动车棚和充电装置建设。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电动车棚、车库和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凡新建居住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车棚应当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远离楼梯口;对于客观条件受限、一时难以建成车棚、充电设施的,要统一划分安全区域,设置电动车临时停放点,采取集中管理,加强人员值守。

(三)全面加强技术防范措施。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充电器尽量不要随车携带,如确要携带,应做好减震处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要按规定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有条件的区域、单位要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等设施,建设微型消防站,组建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加强火灾防范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四)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应组织开展针对性联合演练,提高有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电动车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的常识性宣传和警示教育,在居民住宅小区和居民楼单位要张贴电动车火灾防范、火场逃生宣传图,并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车停放、充电标识,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结合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面对面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请各单位将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于526日前报县卫计局办公室。联络人:梁莹,电话:3629161,电子邮箱:dxju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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