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2016〕2号)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委办〔2016〕2号)规定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秀峰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区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
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2016〕2号)和《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安委办〔2016〕2号)规定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安委办函〔2016〕13号)部署安排,由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原组长董力同志任组长的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巡查组一行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将于5月上旬进驻广西,开展为期1个半月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迎检工作的总体方案和市安监局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对我区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迎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巡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巡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在5月9日~6月24日,为期1个半月,具体时间根据巡查实际情况可作相应调整。重点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视情延伸巡查部分地市,抽查相关县(市、区、开发区)及重点企业。
巡查工作大致分三个阶段:
(一)5月9日~5月22日,历时14天。巡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主要工作安排:1.召开广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听取广西自治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汇报;2.查阅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3.召开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自治区安全监管局、自治区重点领域主管部门等3个座谈会,听取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汇报;4.根据巡查工作需要,开展个别谈话;5.视情况列席自治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
(二)5月23日~6月15日,历时24天。视情巡查部分地市,除本级政府外,再延伸巡查1个县(市、区、开发区),并各抽查8~9家重点企业
主要工作安排:1.听取市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汇报,以及市县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汇报;2.查阅市县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3.召开市县有关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根据巡查工作需要,开展个别谈话;4.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等明察暗访形式,抽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港口、劳动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视情况列席市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专题会议。
(三)6月16日~6月24日,历时9天。巡查组分析汇总巡查情况,初步形成巡查报告
主要工作安排:1.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2.根据实际需要,开展相关补充调研;3.分类移交信访举报材料;4.撰写巡查工作报告。
二、巡查主要内容
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2016〕2号)规定的巡查工作主要内容开展巡查,包括有9项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二)安全生产规划、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风险预防控制能力等情况;
(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年度工作要点等情况;
(四)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辨识、重大危险源管控等情况;
(五)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化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监管执法保障措施等情况;
(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情况;
(七)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及时如实报送事故信息等情况;
(八)有关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核查处理情况;
(九)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其他事项落实情况。
三、巡查工作要点
根据《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安委〔2016〕2号),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初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巡查的工作要点(见附件2),包括有: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
四、迎检组织机构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自治区安委办和市安委办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成立迎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陆峰 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区安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谢拥军 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监局局长
彭天锡 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成员由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协助上级开展工作。
主 任:刘彦楼 区安监局副局长
副主任:徐 强 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五、迎检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1.区本级工作。对照巡查工作9项主要内容和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逐条研究、准确把握,逐项分解落实部门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具体由区安委办负责。
2. 各有关部门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已初步对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门分工,逐项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部门分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按照管理职能和权限,请各有关部门对应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本部门一把手负总责,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二是结合实际,抓紧制定落实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三是加强协作配合。需要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逐项对照巡查工作9项主要内容和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凡工作进展较好、已完成目标任务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告工作成效;凡工作进展较慢、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并说明原因,明确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计划;凡尚未实质性开展工作的,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等,尽快启动落实。
(二)及时起草准备总结材料
1.区本级准备的的总结材料。
(1)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临水临崖道路等)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数量、分类情况、分布情况、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企业等)
(2)近3年来(即2014年以来)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包括事故总体情况、较大事故情况、重特大事故情况、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等)
(3)近3年来(即2014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重点工作等)
(4)对照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2.各有关部门需准备的总结材料。
(1)分管行业领域基本情况;(企业数量、分类情况、分布情况、重点监管地区、重点监管企业等)
(2)分管行业领域近3年来(即2014年以来)安全生产简要情况;(包括事故总体情况、较大事故情况、重特大事故情况、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等)
(3)分管行业领域近3年来(即2014年以来)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包括:主要工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重点工作等)
(4)对照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所牵头或负责的工作逐项总结工作进展情况。
(三)整理汇总安全生产相关文件、资料
区本级整理汇总的资料由区安委办负责。
各有关部门负责整理汇总的资料包括:1、近3年来(即2014年以来),所有涉及安全生产工作,以本部门名义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印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安全生产重要法规、制度等不受时间限制一并收集);2、对照巡查工作9项主要内容和巡查工作要点中8个大项、29个子项、97项重点工作任务,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四)督促现场抽查重点企业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这次国务院安委会对广西安全生产巡查的地市,除市级政府外,每个市要再延伸巡查1个县区并各抽查8~9家重点企业,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督促现场抽查重点企业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1.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和各行业领域重点监管企业是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随机抽查的重点,企业范围涵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劳动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
2.督促重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落实安全管理力量、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督促重点企业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氛围,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汇报材料及PPT)准备,整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等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安委会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对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开拓工作思路,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切实在市巡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迎检工作,确保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紧抓实抓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同心协力完成迎检任务。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得力,在巡查中出现重大失误,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三)以巡查工作为契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真正把国务院安委会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当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把脉”、“全面体检”,把配合做好巡查工作与当前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查漏补缺,夯实基础,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彦楼,联系电话:2826275,18978691648;传真:2826275;